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度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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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及代码
|
最低面试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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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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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淮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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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科技外事处)综合管理
1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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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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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璟
|
223214174213
|
周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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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32072002
|
王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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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32333724
|
规划计划处规划计划管理
(1001001002)
|
1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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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经绣
|
22323418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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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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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4111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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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辉
|
223244060727
|
水资源处水资源管理
(1001001003)
|
1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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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思远
|
223232060228
|
马天儒
|
223232133027
|
陈国栋
|
223237331712
|
财务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1001001004)
|
119.90
|
张静宜
|
223234062328
|
丁雪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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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3408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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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博
|
223265812220
|
人事处综合管理
(1001001005)
|
127.40
|
陈霞
|
223232056202
|
贺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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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32056205
|
陈文青
|
223232065708
|
建设与管理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1001001006)
|
128.50
|
欧阳荻
|
223223034601
|
许文涛
|
223232337322
|
胡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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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32346821
|
水土保持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1001001007)
|
126.20
|
崔伟杰
|
2232112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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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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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112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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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斌挺
|
223261155226
|
防汛抗旱办公室防汛抗旱管理
(1001001008)
|
113.30
|
章云
|
223232067909
|
梁瑞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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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3234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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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介重
|
2232391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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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处纪检监察
(1001001009)
|
137.30
|
李先琦
|
223213093528
|
李靖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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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1311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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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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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3562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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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湖水利管理局
|
水利管理科水利工程管理
(1101002001)
|
122.10
|
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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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3675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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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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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3922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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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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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6541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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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庄运河水利管理局水政监察
(1101002002)
|
1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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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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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37450824
|
刘家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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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37740407
|
庞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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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52164330
|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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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管理科水利工程管理
(1101003001)
|
123.90
|
张园媛
|
223232061728
|
卞城月
|
223237783201
|
刘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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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39401429
|
沂河水利管理局水利工程管理
(1101003002)
|
126.00
|
魏伟
|
223237774230
|
鞠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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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37782312
|
苏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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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37792205
|
沭河水利管理局财务管理
(1101003003)
|
115.50
|
陈睿倩
|
223237161211
|
曹艳琪
|
223237747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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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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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37790815
|
沭河水利管理局水利工程管理
(1101003004)
|
116.20
|
李政安
|
223237750924
|
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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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3777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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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俊荣
|
223244060805
|
大官庄水利枢纽管理局财务管理
(1101003005)
|
116.30
|
谢筱雪
|
223237541312
|
赵春兰
|
223237771517
|
王兆东
|
223237793210
|
刘家道口水利枢纽管理局财务管理
(1101003006)
|
123.50
|
赵雪晴
|
223237441024
|
李玲
|
223237753304
|
黄蕊
|
223239133025
|
刘家道口水利枢纽管理局水利工程管理
(1101003007)
|
119.80
|
曲航
|
223223034522
|
林艳宇
|
223223034523
|
侯文志
|
223237781822
|
江风口分洪闸管理局财务管理
(1101003008)
|
122.00
|
樊海琳
|
223237740201
|
赵晓文
|
223237764530
|
徐小涵
|
223239320227
|
江风口分洪闸管理局水利工程管理
(1101003009)
|
104.00
|
任赛茜
|
223213092217
|
李孝德
|
223214206207
|
陈晨
|
223232302705
|
骆马湖水利管理局
|
新沂河道管理局水利工程管理
(1101004001)
|
90.00
|
王帅
|
223232312712
|
新沂河道管理局财务管理
(1101004002)
|
116.30
|
徐加武
|
223232098422
|
郑炎
|
223232102911
|
刘倍希
|
223232260827
|
沭阳河道管理局水利工程管理
(1101004003)
|
120.40
|
应美娟
|
223232332125
|
陈娟
|
223232352910
|
吴瑾
|
223241181801
|
灌南河道管理局水利工程管理
(1101004004)
|
111.70
|
方新宇
|
223223034603
|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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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32333314
|
金樊
|
223251079124
|
灌南河道管理局财务管理
(1101004005)
|
116.00
|
唐碧佳
|
223232117616
|
魏良宇
|
223232260615
|
刘静
|
223250213929
|
宿迁水利枢纽管理局财务管理
(1101004006)
|
124.00
|
刘乐文
|
223232066010
|
张馨文
|
223232264027
|
朱黎明
|
223232291121
|
邳州河道管理局水利工程管理
(1101004007)
|
123.90
|
温宛隽
|
223234140624
|
寇志腾
|
223242591327
|
康克浪
|
223243214830
|
嶂山闸管理局水利工程管理
(1101004008)
|
121.50
|
宋宇
|
223232292207
|
郭红静
|
223237290826
|
杨尚山
|
223237742810
|
二、面试和体检安排
(一) 面试确认
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1月28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有关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到hwrjc@hrc.gov.cn进行确认。 邮件标题一律为“×××确认参加淮委××(职位代码后4位)职位面试”。
2.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3.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手写签名,于2016年1月28日17时前传真至0552-3093672或发送扫描件至hwrjc@hrc.gov.cn。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之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档案。
4.逾期未进行邮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邮寄资格审查材料
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1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委(不接受本人递送或快递公司送达):
(1)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报考时提供的照片),要求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
(3)已获得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党员证明等。
(6)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需注明培养方式),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暂代,面试复审时仍需提供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
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进入本单位时间、职务职称,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单位性质、办公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由档案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原工作单位和工作时间、待业时间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考生身份为“大学生村官”项目的人员,需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或打印。材料邮寄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淮委人事处干部科,邮编233001。请在信封上注明“淮委2016年公务员面试有关材料”。对于及时寄达且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不另行回复和退还。
(三)报到和资格复审
时间:2016年2月24日8:00-16:00
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人事处干部科(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淮河防汛调度设施大楼1206室)。
乘车路线:蚌埠火车站出口附近乘坐207路公交车至淮委西门站下车;蚌埠市高铁站下车乘坐126/127/138路至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车,向西步行50米。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报到时,请考生携带资格审查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缺少相关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而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2月25、26日两天,上午
9:0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时间为8:10,8:3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下午13:3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时间为12:40,13:0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未按时到达,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具体面试时间带考生报到后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防汛调度设施大楼,具体地点待考生报到后另行通知。
(五)体检
时间:2016年2月27日上午7:00,具体安排届时通知,费用由我委统一支付。
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体检医院相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请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产生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人数、考察人数与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为1:1。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三、有关要求
(一)请参加面试人员合理安排行程,带齐相关证件,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按时参加面试。
(二)面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
联系电话:0552-3093665 0552-3093668
传真:0552-3093672
特此公告。
附件:1.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2.同意报考证明
3.待业证明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人事处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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