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群体性事件和反恐怖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街面巡逻、控制效果,促进社会治安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特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120名。其中反恐巡警115名,驾驶员5名。
三、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反恐巡警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2、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纹身,心理健康。3、年龄在18周岁(1997年12月21日以前出生)~30周岁(1985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男性河津籍青年:①复、退军人;②政法院校毕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③其他院校体育类专业毕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④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一年以上(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4、驾驶员和具有武术、摔跤、散打、攀登等特殊技能的人员,年龄和学历可予以适当放宽。驾驶员需持有A1、A2准驾车型驾驶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6、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邪教组织的;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具体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2015年12月24日
2、报名地点:天都大酒店一楼大厅
3、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复退军人证明、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证明(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9张。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5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3、面试
面试内容为: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及聘用
考察主要从德、能、勤、绩、廉及政审等方面进行,考察合格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满,试用3个月合格后,我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9年,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1620元/月标准执行,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凡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核实,立即取消下一阶段资格,录用后发现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培训辅导班,不收取报名费。
咨询电话:河津市公安局政治处 0359—5299963
监督电话:河津市公安局纪委 0359—5295565
2015年12月18日
更多信息关注:山西人事考试网(http://sx.kds10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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